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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国家大数据战略的“五大主题”

发布时间:2018-01-09

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分析了我国大数据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对我国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推动大数据技术产业创新发展;二是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三是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四是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是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与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笔者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上述五大要求,整体构架了我国实施大数据战略的五大主题

推动大数据技术产业创新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网络购物、移动支付、共享经济等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走在了世界前列。我们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集中优势资源突破大数据核心技术,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大数据产业链、价值链和生态系统。

目前,以BAT为代表的我国互联网企业在数字经济的应用层面,无论是规模上还是市值上,都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但是在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的创新与发展方面,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其中最大的差距在互联网的核心技术上。习近平总书记在“4·19”全国网信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因此,推动大数据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是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和构筑网络强国的基石。

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离不开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我们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中国经济正在进入从传统动力到新型动力的内涵式发展新常态,如何在新常态下推动实体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正确处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认真研究和实施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当前,多地政府提出要发展大数据产业,并投巨额资金建设所谓的大数据中心大数据产业园。笔者认为,发展大数据绝不等于遍地建设数据中心,大数据是基于云计算技术引出的话题,其本质是数据、软件和服务,绝不仅仅是硬件和数据中心。大数据中心应当突出四大能力,即实际运算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数据安全可控能力。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基本原则,尽快出台相关规则,统筹发挥各部门已建数据中心的功能和作用,严格控制各地盲目新建数据中心的行为。

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笔者认为,要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不但要把大数据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还应当将各级政府的平台与社会多方数据平台进行互联与共享,并通过大数据管理工具和方法,采用大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等手段,构建国家一体化的政府治理数据协同平台,全面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

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数据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大有作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互联网 教育”“互联网 医疗”“互联网文化发展,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以新的高度强调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

笔者认为,在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应当重点从五个方面发力:一是要加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尤其是扩大光纤网、高速移动网在农村的有效覆盖;二是培育一大批基于数字经济的服务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三是大力实施数字民生工程,优先发展互联网教育”“互联网 医疗”“互联网 文化等以民生为主题的数字民生工程;四是发挥大数据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推进数字经济在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中的驱动作用;五是加快推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电子政务发展。

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和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强化国家关键数据资源保护能力,增强数据安全预警和溯源能力。要加强政策、监管、法律的统筹协调,加快法规制度建设。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

笔者建议,应当从国家数据主权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快大数据和数字经济领域的立法,维护国家数据主权和个人数据权利。目前,当务之急应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法》,明确关键数据基础设施的公权力属性和数据的生成、权属、开放、流通、交易、保护、治理以及法律责任等。

(摘自中国信息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