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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3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6〕355号)和《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苏经信减负〔2017989号)要求,现将淮安市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地方法规没有设立涉企保证金项目的规定,除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外,市级立项的涉企保证金项目为零。

二、在我行政区域内收取涉企保证金,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布的《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附后)执行。

三、县区要参照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对本地区涉企保证金进一步清理规范,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一律取消。

四、建立健全涉企保证金配套管理制度。各、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资金台账,规范管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将保证金收取及返还情况向社会公开。创新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额度),适度扩大银行保函应用范围,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五、加强对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止各种借保证金名义占用企业资金的行为;对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涉企保证金清单制度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解读,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bet365        淮安市财政局

                                                          2018年1月31

附件: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