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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小微企业融资“金惠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

发布时间:2018-02-0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小企业促进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全省开展小微企业融资 “金惠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普及小微企业金融知识为基础、以推动普惠金融政策落实为重点、以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为方向、以完善融资服务和担保体系为支撑,扎实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积极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环境,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可获得性和满意度,促进全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小微企业金融培训和融资帮扶每年超过3万家、三年累计10万家。中小微企业转贷平台当年累计转贷总额超过1000亿元;累计新增小微企业担保贷款3000亿元,小微企业担保户数占比超过60%;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每年新增挂牌中小微企业100家以上,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稳步提高,逐步构建聚焦小微、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的全生命周期融资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是扎实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召开全省小微企业金融普及教育活动推进会,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围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课程大纲,以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融资能力为重点,省市县三级联动,分区域、分阶段、分层次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积极应用“互联网+”培训模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理论与案例相结合、学习与考评相结合,丰富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建立受训企业信息库,梳理融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咨询、融资诊断、财务规划、信用评价、项目展示、融资对接等服务,延伸服务链条,建立和完善金融知识普及与小微企业融资有机衔接机制。

二是持续提升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的普惠性和公益性作用,充实服务内容,丰富融资产品;引入商业银行、风险投资、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小贷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入驻,拓宽企业资金来源,组织多形式的投融资对接活动,提高融资成功率和融资效率,扩大普惠金融受益面。推广无锡、镇江等地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运营模式,鼓励更多地区设立转贷平台,有效降低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和融资过桥成本;支持地方政府与省进出口银行开展对接,在防控风险前提下,推动中小企业统贷平台扩大规模,为更多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宣传和推广“专精特新贷”信贷产品,支持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三是积极推动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按照人民银行、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要求,联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单位,在全省开展小微企业应收帐款融资专项行动。各地要结合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对应收应付账款较多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及大型零售企业进行宣传培训,向小微企业普及应收账款融资知识。要加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通过开现场会、典型案例宣讲等方式,加大对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企云链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的宣传,动员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金融机构、服务机构等注册为平台用户,逐步实现对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推动地方政府采购部门支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为小微企业开展政府采购项下融资业务提供便利;加强政银企对接,鼓励小微企业在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前明确融资需求,签署合同时注明收款账号等信息,有效扩大全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和覆盖面。

四是优化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发挥政府支持作用,积极发展专注服务小微的政府性担保机构。改进完善考核机制,加强融资担保机构自身能力建设,做精做强,引领行业发展。坚守融资担保主业,发展普惠金融,适应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创新,为小微企业提供丰富产品和优质服务。继续完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着力改善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环境。推广南京、泰州等地政银担风险分担合作模式,推动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和运作机制,有效扩大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规模,更好为企业融资提供帮助。

五是着力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水平。推动省股交中心 “专精特新板建设,加强挂牌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及转板上市。组织各地推荐的中小企业观摩新三板路演中心,引导优质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探索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运营新模式,与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开展对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不断提高基金社会效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快上市企业培育,各设区市要制定上市企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通过挖掘拟挂牌上市企业,加大服务力度,引导企业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及信息披露机制,积极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缩短挂牌上市时间,促进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做精做优。

六是推动落实普惠金融政策。会同银监部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小微企业信贷政策,优化尽职免责机制,促进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稳步增长,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努力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会同财政部门提高“苏微贷”、“苏科贷”、小微创业贷等各类小微企业融资产品覆盖面,发挥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促进政银企合作,落实我委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各级经信部门要及时向金融机构宣传产业政策,推广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促进政策措施和金融资源结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综合管理部门作用,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协调互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强化对金惠行动的统筹协调,形成融资服务合力。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注重调研分析。主动走进工业园区及广大小微企业,深入了解企业需求、难点痛点,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举措。充分运用小微企业运行监测数据、银监局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等信息,通过数据和案例研判分析本地区小微企业融资现状、瓶颈制约和发展趋势,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三)开展示范试点。组织实施一批服务效果好、企业满意程度高、带动效应强的融资服务平台项目,在全省进行经验复制、学习推广。总结推广政银担风险分担新模式,逐步实现全省设区市全覆盖。

(四)完善考评机制。将实施小微企业融资金惠行动纳入年度中小企业工作考核范围,建立行动推进情况的跟踪监测、检查和评估制度,定期通报各地融资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成功经验,对融资服务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在资金奖补等方面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