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有关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苏经信信企函〔2018〕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按照省经信委统一要求,及时完成项目实施情况普查,推进项目竣工和验收,加强项目绩效评估,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成效。
一、 实施对象
2014-2017年度企业信息化提升项目、企业两化融合诊断项目、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提升项目。
二、 实施内容
(一) 各县区经信部门对本县区实施范围内的项目开展普查,没按时完成的项目要查明原因上报,并督促企业限期完成项目,没完成验收的企业不能再申报省级企业信息化项目。
(二) 对已竣工但未由县区经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通知相关企业按照附件1准备验收文档(纸质两份),由各县区经信部门和专家队伍统筹安排验收。对补助金额较大(达到或超过150万元)的重点项目由省经信委企业信息化处指导各地组织验收。
(三) 依据原始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施工进度和绩效目标来组织验收,并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各县区经信部门要及时填写并汇总绩效统计情况表(附件3)。
三、 实施要求
(一) 当前阶段。各县区经信部门完成普查填写《2014-2017年度省企业信息化项目竣工情况验收统计表》(附件2,盖章),并于3月23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我委。
(二) 下一阶段。各县区经信部门扎口完成本县区所有项目验收,归齐本县区项目验收资料后,再次填报附件2表格并填写附件3表格,于6月22日前上报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三) 请各县区经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经信委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普查和实施工作,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联系人:梁震中,联系电话:83755123,电子信箱:hasjxw@163.com,联系地址:市健康东路9号经贸大厦10楼西大厅
附件:
1. 验收文件资料总目录
2. 2014年-2017年企业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统计表
3.2014年-2017年企业信息化项目绩效情况统计表
4.《关于加快推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有关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苏经信信企函〔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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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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